酒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项目建设(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公安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公安局大数据汇聚节点项目建设(一期)
预算金额:**.4(万元)
最高限价:**.4(万元)
采购需求:数据服务总线、安全访问平台-数据交换通道、安全访问平台-安全检测区、大数据汇聚平台通用设备等内容的采购。(具体要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内应装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存在相关失信记录,认定时间节点以投标截止日当日为准,(必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
地点:(略)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登记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公安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