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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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甘建建(**)**号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项目于**年3月**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现对资格预审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一、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1、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现变更为:1、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年**月至**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二、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的内容和更正的内容有矛盾的,以更正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说明,望各投标人周知! 招标人: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略) 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