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1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东部科技城集中供热项目 2#热源厂新建工程项目 |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经二路以东、宝兰客专专线以南、经一路以西 | (略) |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兰州东部科技城管线专项规划-热力工程供热专项规划》,将园区划分为A、B、C、D、E共5个供热分区,总供热面积**万㎡,在A、B、C三个分区分别建设三座热源厂,分别为1#、2#和3#热源厂,集中供热总面积**万㎡,总供热负荷**.**MW,本项目为2#热源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略),环保投资为(略),占项目总投资的0.**%。 | (一)项目施工时要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扬尘管控工作。土方作业面配备喷雾设备降尘,施工场地要做好围挡防护工作并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要设置篷布遮挡,遇大风、沙尘暴天气停止施工。在冬防及特殊天气情况下,必须按照全市统一调度指令采取防护措施。(二)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和软化系统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处理,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定远污水处理厂。(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和脱硝反应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五)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