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1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 皋兰县 | (略) | (略) | 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利用一期工程厂区北侧预留空地建设,设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t/d,配置2台**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MW汽轮机组+1台**MW发电机组。扩建项目设计服务范围为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以及皋兰县。办公生活设施依托一期工程现有综合大楼。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运营期焚烧炉产生的废气采用“3T+E燃烧控制技术+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后,通过一座**米集束式烟囱排放。安装2套在线监测装置,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行校对,在线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采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贮坑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引风机送入焚烧炉作为一次进风;两台炉停炉期间垃圾池和渗滤液处理站臭气设活性除臭装置1台,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由厂房顶排放口排放;渗滤液处理站高效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输送到焚烧炉焚烧,在两台焚烧炉同时停炉期间,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通过一期工程的火炬燃烧排放;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废气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通过排气筒排放;灰仓、石灰石粉仓、活性炭粉仓均设置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根据水质分类进行处理,生产废水中的渗滤液和卸料平台、垃圾运输车冲洗用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经“预处理+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标准限值回用到循环水系统,浓水回用到飞灰固化及石灰制浆用水环节,少量的反渗透浓水回喷焚烧炉内。(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飞灰固化车间、飞灰养护车间、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油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垃圾卸料大厅、炉渣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烟气净化间、脱硝车间、石灰制浆间、活性炭车间等场地划为简单防渗区,按报告书要求进行防渗。建立和制定地下水监控计划和应急响应预案。(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水泵,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加装隔声罩,设置减震基座和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区标准要求。(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通过螯合剂稳定处理后,设飞灰暂存库暂存,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后送至庙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单独分区填埋;废树脂、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烟气净化以及飞灰仓产生的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臭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入焚烧炉焚烧;废水处理产生的废膜属性鉴定后若属于一般固废入炉焚烧,属于危废则要求按照危废管理处置,在性质确定之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议近期进一步优化运输路线,远期建议重新规划建设运输道路,以减轻垃圾运输对沿线区域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