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日灵台县梁原乡人民政府向我单位提出梁原乡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永久占用草原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的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梁原乡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拟永久占用草原的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草原申请人名称:灵台县梁原乡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名称:梁原乡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批准单位名称: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拟使用草原面积:梁原乡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拟永久占用草原0.**公顷(折合6.**亩)。其中,拟永久占用梁原乡付家沟村0.**公顷(折合1.**亩)、横渠村0.**公顷(折合2.**亩)、东门村0.**公顷(折合2.**亩)。
拟使用草原情况:草原类型为温性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草原权属为国有未承包。
拟使用草原用途:防火道路路基、边沟。
公示提示:本公示起止日期为**年6月**日至**年6月**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草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林草中心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略)。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占用草原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林草中心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