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大庄子镇双新村高标准“粮加瓜菜”连作钢架拱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塔县大庄子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大庄子镇双新村高标准“粮加瓜菜”连作钢架拱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在双新村西甜瓜产业园新建高标准连体钢架拱棚**.5亩。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
地点:(略)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略)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供应商须登录(略)官网下载使用。
①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cn/jtx/index2.html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塔县大庄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1-7号门店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