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6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6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连霍高速公路忠和至茅茨段扩容改造工程 | 安宁区、永登县 | (略) | (略) | 项目起点位于G**连霍高速与G6京藏高速相接的忠和枢纽西侧,与在建的G**连霍高速清水驿至忠和段扩容改造项目相接,经忠和镇、青土岘、尹家庄、树屏镇、茅茨岘子,终点位于G**连霍高速与S**中川机场高速相接的茅茨枢纽立交西侧,改造现有茅茨枢纽立交,与G**连霍高速树屏至徐家磨段相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互通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工程。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施工期拌合站顶部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采用罐车运输、筒仓储存;筒仓粉尘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拌合站物料设置半封闭式储料棚,物料输送廊道等设置成封闭式输送廊道。沥青拌合站采用二级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后经**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项目服务区设置两套化MBR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厨房废水进入隔油池处理后,进入MBR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服务区绿化带和路基边坡绿化,不外排。 (四)项目主要采取低噪声路面、声屏障降噪等措施,全线共建设声屏障**m。对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GB**-**)4a类、4b类和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沿线服务服务设施区设若干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站污泥进行浓缩、脱水等过程处理后定期清运卫生填埋,不外排。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七)运营期对预测超标点进行监测;对全线声环境敏感点进行持续至运营中期的跟踪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