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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挂出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城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庆城县QGT(**)**号 | 位于庆城县庆城镇五里坡村,其四至为:东邻通村道路;南邻国道**及加油站;西邻居民庄基;北邻居民庄基(具体四至以出让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合**.**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不大于2.5(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不大于**% | 不小于**% | ** | ** | ** | 1 |
备注 | 1.建筑高度:≤**米; 2.其他规划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庆城规建条[**]**号)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略):**/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略)-(略)**-(略)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年6月**日8:**时至**年7月8日**:**时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7月8日**:**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略)-(略)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与庆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为本宗地的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与庆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庆阳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出让宗地的出让价款中不含应征的契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3.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略)-(略)。
十二、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年7月1日8:**分至**年7月**日**:**分
2.网上挂牌地点:(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略)
陈女士(**)(略)
庆城县自然资源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6月**日**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