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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LXTK(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康乐县**-**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号:该宗地位于康乐县康丰乡辛雍家村,出让面积:4.**公顷(约合**.**亩)。四至界线:东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康爱路,北侧为G**线。规划指标:容积率≤2.6(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建筑主体高度≤**米,停车位:按每户1:1.1的标准配建停车位(其中**%为充电桩车位),配建电动自行车车位。建筑退线:规划道路一侧建筑退道路红线≥6米,康爱路一侧建筑退道路绿线≥3米,G**线一侧建筑退道路红线≥**米。公共配建:人防工程、物业用房、公共卫生间、老年人活动室,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建幼儿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出让年限:居住**年、商业**年。竞买保证金(略),起始价(略)/亩,竞买加价幅度(略)/亩。
二、竞买人资格
(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本次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公开出让文件并按照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同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一)以拍卖方式出让的
1、申请报名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
2、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6月**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年6月**日**:**
(二)以挂牌方式出让的
1、申请报名时间:**年6月**日至**年7月8日**:**
2、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7月8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年7月8日**:**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年6月**日**:**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按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限时竞价,通过网络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报价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竞价期限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年7月1日**:**
2、拍卖会地点:(略)(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时间:**年7月1日9:**至**年7月**日**:**
2、挂牌报价地点:(略)
3、挂牌出让会时间:**年7月**日**:**
4、挂牌出让会地点:(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筑物退线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在网上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此次康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略)代理。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略)临夏分行
账号:(略)(略)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十、联系方式
1、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略)
2(略)
联系人:(略):(略)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