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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年度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f)市县一体化系统免费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项目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年度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职工食堂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1年(**个月),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开始日期以交接完成之日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1.5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年**月1日至**年**月7日,每天上午0:**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地点:(略)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县一体化系统免费下载。
售价:0.0(元)
时间:(略)**时**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前,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选择参与标段并点击【点击进入】选项,参加开标会议,并及时完成签到。项目解密时间为**分钟,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投标人及时点击“解密”按钮,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完成后提示“解密成功”。开标过程中请注意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如浏览器下方弹出控件启用提示(可能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略)网站查阅“甘肃中工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合集”,或拨打咨询电话**-(略)。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略)/
名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地 址:(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