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TD**-**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清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QS**-2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QS**-2号 | 位于清水县西城区,庄天高速城区连接线东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南侧,规划经十一路西侧,规划文源大道西延段北侧。 | **㎡ (约合**.**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2 | ≤**% | ≥**% | ** |
QS**-3号 | 位于清水县西城区,庄天高速城区连接线东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南侧,规划经十一路西侧,规划文源大道西延段北侧。 | **㎡ (约合**.**亩) | 仓储用地 | ≥0.8 | ≥**% | ≤**% | ** |
QS**-5号 | 位于清水县轩辕广场地下一层。 | **㎡ (约合3.**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 / | ** |
注:本次出让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二、出让年限
商业服务业用地**年、仓储用地**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竞买土地后未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县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土地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年6月**日至**年7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下午2:**-5:**,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申请参加出让活动,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电话及传真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
六、挂牌期限及地点:
(略):**年7月4日-**年7月**日。
2、挂牌地点:(略)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清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方式
1、出让人: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2、中介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3、交易平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网 址:https://www.(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特此公告
清水县自然资源局
(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