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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挂出告字[**]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镇原县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镇原县**-**号 | 镇原县城关镇金龙村。东至**-**号宗地;南至道路;西至宗地;北至镇北公路(以勘测定界图及坐标为准)。 | **.**平方米(折合**.**亩),其中净地面积**.**平方米(折合9.**亩),代征道路**.**平方米(折合1.**亩)。 | 商服 用地 | ≤2.5; | ≤**%; | ≥**% | ** | ** | ** | 0.2或0.2的整数倍 |
备注 | 1.该宗地以现状出让; 2.地上建筑规模:≤**平方米(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3.建筑层数:≤6层; 4.其他规划利用条件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镇规建条(略)**XC**号);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s://(略):**/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略)-(略) (略)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年3月**日8:**时至**年4月**日**:**时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略)-(略)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凭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成交通知书》,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镇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镇原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出让宗地的出让价款中不含应征的税金,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镇规建条(略)**XC**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2.本宗地地上杆线、地下管网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略)-(略)
十二、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年4月8日8:**分至**年4月**日**:**分
2.网上挂牌地点:(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 谢先生(**)(略)
陈女士(**)(略)
镇原县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日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