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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滨河路拓宽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肃-兰州 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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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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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滨河路拓宽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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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滨河路拓宽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拓宽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城发改备(略)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略)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滨河路拓宽项目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对南滨河路拓宽项目办公用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平方米,共2层,改造内容包括:现需对原有建筑面积进行消防改造、给排水改造、暖气改造、门窗更换、外立面及内部墙面粉刷、地面铺设地板、更换吊顶等工程。

2.4 项目总投资估算:(略)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租用、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

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设计)须提供近三年(**年**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5投标人(施工)须提供近三年(**年**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施工单项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6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

(4)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其中:

3.6.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6.2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6.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4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6.5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3.6.7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若设计企业为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略)/)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略)/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上午**时**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 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启);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6.5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6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6.7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略):**/(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6.8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略):**/(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B塔**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略)/)发布,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甘霖大厦**楼)

联系人:(略) 张虹

联系电话:(略)-(略) (略) (略)

监督单位: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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