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南市区大温差设备改造及调试项目第二次**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略)授权。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为吸收式换热机组或热泵生产厂家。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申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内容:
-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市区大温差设备改造及调试项目,主要内容为利用南市区热源厂现有厂房安装**兆瓦(远期**兆瓦)大温差换热器,对现有南市区供热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南市区整体供热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