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 (4)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留存证据,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投标的,(略)授权。
- 标段内容: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