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静宁县城关镇东苑小区**号楼三单元**室房产的公告
静宁县人民法院将于**年6月7日**时至**年8月7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静宁县城关镇东苑小区**号楼三单元**室。(建筑面积**.6 m2),房屋所有权证为静房权证**字第**号。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5月**日起至**年6月6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年6月6日**:**--**:**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5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竞得人须在**年8月**日前将拍卖成交尾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静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略)静宁南关支行,账号:** ** ** **),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静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