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2日我局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12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861176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2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