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7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关于2025年12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7
兰州交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出租房管中心及培训中心的部分铺面 招租项目第五期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信息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兰州交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出租房管中心及培训中心的部分铺面招租项目第五期成交公示
中标结果
甘肃-兰州
2025-12-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6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6
我市涉及1家企业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在行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联系电话:0931-861176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801邮编: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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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
2025-12-16
我市涉及1家企业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在行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联系电话:0931-861176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801邮编:730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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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
2025-12-16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6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5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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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2日我局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12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861176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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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2日我局受理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12月12日起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31-861176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2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拟建项目
甘肃-兰州
2025-12-11